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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

时间:2021-09-03 12:45:06 来源:舜网-济南时报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日发出通知,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,坚决反对唯流量论,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,坚决抵制不良“饭圈”文化,坚决抵制泛娱乐化,杜绝“娘炮”等畸形审美,坚决抵制高价片酬,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。(据新华社电)

原标题:广电总局: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

值班主任:颜甲

标签: 广电总局 不得 播出 偶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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